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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池市召开全市采供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

   

    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、《血液制品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、《血站基本标准》,和新颁布的《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》,规范中心血站、各单采血浆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,河池市卫生局于2008年3月19日召开了全市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工作会议。来自全市6家单采血浆公司、1家中心血站的法定代表人、质控科科长和各县(市、区)卫生监督所相关监督科室的负责人30多人参加了会议。

    市卫生局张平副局长在会上总结我市2007年采供血工作,并对加强全市采供血(浆)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2008年全市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工作: 一、要求各单采血浆公司认真学习、宣传贯彻新颁布实施的《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》,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行为,提高血浆质量,确保供浆安全;二、要求市中心血站认真贯彻《献血法》,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《临床用血技术规范》进行操作,确保采血和临床用血安全;三、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采供血机构监督中的法定职责,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任务,加大监督力度,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    市卫生监督所三科科长、副主任医师赵安生传达了自治区卫生厅学习贯彻《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》的会议精神,并对中心血站、单采血浆站如何贯彻《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规范中心血站、单采血浆机构的管理及执业行为,卫生监督机构如何加强对血站、单采血浆站的卫生监督及卫生监督要点、方法做了专题辅导。

    会上各采供血(浆)机构负责人、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目前采供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、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。这次会议学习了《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》和有关法律法规,提高了卫生监督机构和采供血(浆)机构领导对规范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、执法监督的认识,明确了今年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工作的任务、目标,为全市2008年加强采供血机构质量工作的法制化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

(河池市卫生监督所三科黄志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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